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9-27 浏览次数:0次
各二级学院、有关教学基地:
根据《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冀医学位【2020】11号)有关规定,并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(以下简称“博士生导师”)队伍的现状,学校将开展学术学位、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原则
坚持“严格标准、规范程序、公平公正”的原则。
二、基本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立德树人,率先垂范,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。具有良好的育人能力、丰富的指导经验和完善的培养条件。
三、遴选范围
学术学位导师: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二级学科。
专业学位导师:临床医学专业领域。
四、资格条件
参照《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第四章《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》(附件1)相关条款执行。
五、遴选程序
(一)博士生导师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填写《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生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2),申请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按照《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录》(附件3)认真填写规范的学科专业名称。申请人将《申请表》及身份证、博士学位证、职称证、科研业绩证明材料、所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首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经所在科室、二级学院(单位)审核同意后,连同《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生导师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,含电子版)于9月30日12:00前报至学位办。
(二)学位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。审定通过后,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聘为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。
六、其他
(一)所填科研业绩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1日至今。
(二)申请人根据学位类型、本人实际情况可同时申报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,也可单一申报。
(三)各二级学院应根据申请资格条件严格初审。
(四)本通知由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3: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.pdf
附件4:金沙优惠活动申请大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.doc